2011 关于国庆节期间开展社会实践调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7-13   浏览次数: 264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思政〔2011〕9号
 
关于国庆节期间开展社会实践调查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班级: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全国各地将隆重举行庆祝和纪念活动。根据教育部和学院关于加强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今年国庆节期间在我校开设的《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的所有班级中开展社会调查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调查的对象和目的
本次社会调查的对象系我校各专业开设的《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的大学生,其目的在于:通过开展社会调查活动,使学生进一步了解社会,感悟现实,学会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原理、观点和方法,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的一些重大问题,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自己分析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
二、社会调查活动的要求
为了保证本次社会调查活动取得实效而不致流于形式,特提出如下要求:
1、各专业学生必须根据任课教师的要求,结合本门课程的性质和内容开展社会调查活动,任课教师应对学生的社会调查工作进行详细指导和提出具体的要求。学生可以个人单独完成社会调查、撰写调查报告,也可以以所在班级为单位,以3-5名同学自形组成一个调查小组,共同确定调查题目、调查内容和人员分工,共同署名撰写一篇调查报告。
2、调查报告应以学生家乡所在地或社会调查所在地的具体实际开展社会调查活动,要亲身深入基层,深入农村、社区、工矿企业、教学班级等具体单位,而这些具体单位的具体情况均应体现在调查报告中。学生可针对一个具体问题(如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的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方面的具体办法、新农村建设、经济结构调整、改善民生、科技创新、教育改革、就业等方面的新措施)开展社会调查活动,切忌空谈。不准抄袭和网上下载,如被发现视为调查报告不及格。
3、社会调查报告要求3000字以上,10月中旬交任课教师。任课教师批阅后,每个班级推选3篇优秀调查报告参加校级评选。同时各位任课教师应将调查报告作为学生平时的学习成绩。
三、社会调查报告评比与奖励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将组织有关教师对学生优秀的调查报告进行评选。被选上的调查报告学校将颁发证书。另外,将优秀的调查报告汇编成册。
 
 
淮南师范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