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发布时间: 2018-07-13   浏览次数: 380

 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港、澳、台湾问题的由来以及“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过程,掌握“一国两制”的基本内容,理解“一国两制”理论的重大意义,对港、澳门问题的成功解决有一个基本了解,并认识“一国两制” 是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

教学重点和难点:1、“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和发展、基本内容和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2、如何理解“一个中国”的原则?3、香港、澳门问题与台湾问题在性质上有何不同?4、关于和平解决与使用武力的“两手准备”
教学方法和手段: 教师讲授组织学生讨论
教学时数: 6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 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统一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主流。反对分裂,坚持统一,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的光荣传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为解决港、澳、台问题,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努力。香港问题和澳门问题是历史上殖民主义侵略遗留下来的问题,是分别属于中英之间、中葡之间的问题。台湾问题是中国国内战争遗留下来的问题,属于中国的内政,不容许外国干涉。
一、维护祖国统一是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传统
爱国主义是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对自己祖国的一种最深厚的感情,是一个国家民族意识和民族觉悟的集中反映。中华民族富有爱国主义光荣传统。
从遥远的古代起,我国各族人民共同开发祖国的河山,两千多年前就形成了幅员广阔的统一国家。悠久的中华文化,成为维系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牢固纽带。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始终是中华民族历史发展的主流。在中国历史上,出卖国家民族利益、制造分裂的人,历来被人民所唾弃。中国共产党建立了新中国后,实现了中国大陆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大团结。党对解决香港、澳门采取暂时不动、待时机成熟时再收回的策略,同时,准备武力解放台湾。但由于美国直接插手台湾问题,致使台湾海峡两岸的中国人至今仍处于分离状态。
 
二、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任务之一
民族复兴,就是要改变民族因某种原因陷人停滞不前、贫穷落后、被动挨打的状况,使民族奋发自强、独立解放,实现繁荣昌盛,以重振民族雄风、重塑民族形象、重立民族地位、重现民族辉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仁人志士魂牵梦萦的执著追求。
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内容和基本任务。国家的完全统一是民族复兴的重要标志,没有国家的完全统一,就没有完全意义上的民族复兴。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既是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也是一个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过程。只有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才能真正实现中华民族的复兴,才能使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三、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国人民不可动摇的坚强意志
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符合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符合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潮流。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所有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实现祖国统一的问题上的立场是坚定不移的。毛泽东曾严正地指出,台、澎、金、马整个地收复回来,完成祖国统一,这是中国人民的神圣任务,这是中国内政。邓小平指出,如果到1997年后中国还不能收回香港,人民就没有理由信任我们。江泽民也指出,中国人民完成祖国的统一大业是中华儿女不可动摇的共同愿望和决心。胡锦涛强调,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是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是中国政府和人民不可动摇的意志和决心,符合包括2300万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利益。 
 
第二节 从武力解放台湾到和平解放台湾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一直把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作为自己神圣的历史使命。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上,经历了从武力解放台湾到和平解放台湾的过程。
一、台湾问题的由来和实质
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台湾人民同大陆人民同根、同宗、同源,承继的是相同的文化传统。
台湾问题是中国国内战争遗留下来的问题。1949年,中国人民取得了解放战争的胜利,国民党统治集团退踞台湾后,抗拒统一,图谋反攻大陆。正当中国人民解放军准备着手解放台湾时,朝鲜战争爆发,美国军队进人台湾和台湾海峡地区,阻挠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台湾,从政治上、经济上、军事上扶持国民党政权,形成台湾与大陆对峙的局面,台湾问题由此产生。
 
二、武力解放台湾的方针
1949年3月,新华社发表题为《中国人民一定要解放台湾》的时,中国共产党首次提出“解放台湾”的口号。朝鲜战争爆发后,由于美国的阻拦,解决台湾的计划被迫搁置。1953年7月朝鲜停战,台湾当局筹划与美国签订“共同防御条约”。1954年人民解放军于9月3日开始炮击金门,向国际社会表明中国人民解放台湾的决心和立场。美国政府于12月与蒋介石集团签订“共同防御条约”,把台湾置于美国的“保护伞”下,对此,周恩来发表声明,指出所谓“共同防御条约”根本是非法的、无效的。并且在1955年1-2月间,中国人民解放军发动渡海战役,解放了一江山岛和大陈岛。
 
三、和平解放台湾的方针
20世纪50年代中期,围绕台湾问题的国际形势缓和,亚太地区国家希望和平的呼声高涨。据此党及时调整对台政策,提出了和平解放台湾的主张,并从两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敦促美国政府与中国政府谈判。中美大使级会谈,先在日内瓦,后在华沙,前前后后共谈了136次,核心就是美国从台湾撤兵。二是向台湾当局提出和平解放台湾的倡议。1955年5月,周恩来第一次公开提出:中国人民解放台湾有两种可能的方式,即战争的方式和和平的方式。中国人民愿意在可能的条件下,争取用和平的方式解放台湾。毛泽东还曾提到同国民党进行第三次合作。1958年8月,为了打击美国“划峡而治”的阴谋,中国人民解放军以猛烈炮火轰击金门。金门炮战开始后,美国劝说台湾当局从金马撤军,以此造成“两个中国”的“事实上的存在”。但是,蒋介石决心固守金、马,甚至决心“独立作战”。炮击金门加剧了美蒋之间的矛盾,同时也说明蒋介石在维护一个中国的立场上,这是双方的“共同语言”。为了维护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中国共产党适时提出了“联蒋抵美”的策略。在中共发表的《告台湾同胞书》公告中指出,虽然发生了金门炮战,但国共两党坚持一个中国的立场是一致的。此后,海峡两岸由过去激烈的军事对抗,转为以政治对抗为主、军事对抗为辅的对峙状态。
1958年10月,毛泽东向新加坡《南洋商报》的一位撰稿人表示:台湾如果回归祖国,照他们(指蒋介石等)自己的方式生活。关于军队问题,毛泽东表示:可以保存,我不压他裁兵,不要他简政,让他搞“三民主义”。1960年5月,周恩来将我们党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政策和主张归纳为“一纲四目”。“一纲”即台湾必须统一于中国。“四目”为:(1)台湾回归祖国后,除外交必须统一于中央外,所有军政大权、人事安排等悉委于蒋(介石),陈诚、蒋经国亦悉由蒋意重用;(2)所有军政及建设经费不足之数悉由中央拨付(当时台湾每年赤字约8亿美元);(3)台湾的社会改革可以从缓,必俟条件成熟并征得蒋之同意后进行;(4)互约不派特务,不做破坏对方团结之举。1963年1月,周恩来通过由张治中致函陈诚的方式,将“一纲四目”告知台湾当局。
 
第三节  “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
20世纪70年代,国内国际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为确立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创造了新的有利条件。1971年10月,第26届联合国大会以通过决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党和国家工作的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同月,中美决定自1979年1月1日起建立外交关系。美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在此背景下,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从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出发,在吸取毛泽东、周恩来关于争取和平解放台湾思想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随后,逐步形成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
一、“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的形成和确立
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郑重宣布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国家统一的大政方针,标志着我们党对台方针政策的重大转变。1981年9月,叶剑英对新华社记者发表了被称为“叶九条”的谈话,进一步阐明了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政策。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雏形。1982年1月,邓小平指出:“九条方针是以叶副主席名义提出来的,实际上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这是邓小平首次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概念。
1982年12月,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中第31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这为实行“一国两制”提供了宪法的保证。
1983年6月,邓小平在会见美籍华人学者时,进一步阐述了实现台湾和祖国大陆和平统一的构想,后来被称为“邓六条”。其要点是:(1)台湾问题的核心是祖国统一,希望国共两党共同完成民族统一,大家都对中华民族做出贡献;(2)坚持一个中国,制度可以不同,但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3)不赞成“完全自治”的提法,自治应有一定的限度,条件是不能损害统一的国家的利益;(4)统一后,台湾作为特别行政区,可以实行同大陆不同的制度,可以有其他省、市、自治区所没有而为自己所独有的某些权力,台湾还可以有自己的军队,只是不能构成对大陆的威胁;(5)和平统一不是大陆把台湾吃掉,当然也不能是台湾把大陆吃掉,所谓“三民主义统一中国”是不现实的;(6)举行国共两党平等会谈,实行第三次国共合作,不提中央与地方谈判,万万不可让外国插手。“邓六条”使“一国两制”的构想更加完备、充实,更加具体化、系统化。1985年3月,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正式把“一国两制”确定为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从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告台湾同胞书》发表后,两岸关系有所松动。尽管台湾当局一方面污蔑和平统一方针为“统战阴谋”,强调“绝不接触、绝不谈判、绝不妥协”的“三不政策”。另一方面,也相应采取了诸如停止对大陆炮击等缓和台海紧张局势的措施。1987年11月,台湾当局开放台湾居民赴大陆探亲,形成返乡探亲的热潮,海峡两岸同胞近38年的隔绝状态终于被打破。从此,海峡两岸交流大体经历了单向交流、双向交流和两岸交流持续、稳定、有序地向前发展三个阶段。
 
二、“一国两制”构想在香港、澳门的成功实践
“一国两制”的构想最早是针对台湾问题提出来的,却首先运用于解决香港和澳门问题。香港、澳门相继回归祖国,是按照“一国两制”方针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重要步骤,对台湾问题的解决有着重要的示范作用。
香港、澳门问题是历史上殖民主义侵略遗留下来的问题。香港是被英国殖民主义者通过向中国发动侵略战争,强迫清政府先后签订《南京条约》、《北京条约》、《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等不平等条约而强占的。澳门是被葡萄牙殖民主义者通过胁迫清政府签订不平等的《中葡北京条约》而强占的。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根据当时的国际国内形势,对香港、澳门这两个地区采取了如下立场:香港、澳门地区是中国的领土,不承认外国强加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不平等条约;对于这一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将在条件成熟时通过谈判予以和平解决;未解决之前维持现状。1960年中央把它归结为“长期打算、充分利用”的工作方针。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和我国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开创,和平解决香港问题的条件已经成熟。根据“一国两制”的构想,我国政府和英国政府从1982年9月到1984年9月,就解决香港问题进行了22轮的谈判,谈判斗争极为艰苦。邓小平1982年9月在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时强调指出:“关于主权问题,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回旋余地。坦率地讲,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现在时机已经成熟了,应该明确肯定:一九九七年中国将收回香港。就是说,中国要收回的不仅是新界,而且包括香港岛、九龙”,“如果中国在一九九七年,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四十八年后还不把香港收回,任何一个中国领导人和政府都不能向中国人民交代,甚至也不能向世界人民交代。如果不收回,就意味着中国政府是晚清政府,中国领导人是李鸿章!”经过激烈的斗争,1984年12月19日,中英两国领导人,终于在北京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及三个附件,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将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为了保障香港的平稳过渡,1990年4月,全国人大正式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基本法既坚持了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又明确规定香港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1997年7月1日,中英两国政府举行了香港政权交接仪式,中国政府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香港回到了祖国的怀抱。
在中英就解决香港问题开始谈判后,澳门回归祖国的准备工作也再有序地进行。1985年5月,中国政府和葡萄牙政府就举行谈判解决澳门问题达成协议,从1986年6月到1987年3月,中葡两国先后举行了四轮会谈。1987年4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在北京正式签署,宣布中国政府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并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1999年12月20日,中葡两国政府举行澳门政权交接仪式,历经400多年沧桑的澳门重新回到了祖国的怀抱。
香港、澳门的顺利回归,彻底结束了殖民主义在港澳的统治,是祖国统一大业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的重大历史性贡献。香港、澳门回归使“一国两制”由科学构想变为现实,充分说明了“一国两制”构想是正确、可行的。
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中央政府坚持“一国两制”,坚持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照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办事,支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提高管治水平。香港、澳门实行“一国两制”的成功实践,对解决台湾问题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一国两制”构想的基本内容和重要意义
“一国两制”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基本内容是:在祖国统一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同时在香港、澳门、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
具体来说,有十个方面内容:(1)一个中国,一个中国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2)两制并存,大陆主体实行社会主义制度,港、澳、台实行资本主义制度。(3)港、澳、台设立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
“一国两制”构想是充分尊重历史和现实、照顾各方面利益的科学构想。“一国两制”构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具有重大的意义。
第一,“一国两制”构想创造性地把和平共处原则用之于解决一个国家的统一问题。和平共处本是处理国际关系必须遵循的普遍准则,“一国两制”构想将这一准则应用于解决一个国家内部不同社会制度的地区之间的关系,以解决祖国的和平统一问题。
第二,“一国两制”构想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历史范畴,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从这个意义上说,在一个国家内一般只能有代表统治阶级利益的一种社会制度存在。“一国两制”构想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没有说过的新话,是解决中国统一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      
第三,“一国两制”构想体现了既坚持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坚定性,也体现了照顾历史实际和现实可能的策略灵活性,避免了武力统一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按照“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实现祖国统一,既适应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需要,也充分照顾到港澳台地区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同时也妥善照顾到有关国家在这里的投资和其他利益。
第四,“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有利于争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所需要的和平的国际环境与国内环境。只有实行“一国两制”,在中国的主体坚定不移地实行社会主义的前提下,在自己的身边,在小范围内容许资本主义存在,这样局势可长期稳定,有利于我们一心一意搞建设,也有利于港、澳、台的长期稳定、繁荣。
第五,“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为解决国际争端和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一国两制”构想及其实践,不仅为中国的和平统一开创了光明的前景,而且为解决国际争端和世界遗留的类似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途径。 “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及其在香港和澳门的成功实践,证实了“一国两制”构想的科学性,也为国际社会解决世界争端,稳定世界局势,提供了一个极好的范例。
 
第四节 新形势下“一国两制”构想的重要发展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来,围绕台湾问题的内外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在国际上,随着东欧剧变、苏联解体,美国加紧利用台湾问题对我进行牵制。在台湾岛内,1988年1月,李登辉上台,他逐步背弃一个中国原则,公开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使“台独”势力膨胀,“台独”思潮蔓延。但是两岸,从1987年底打破38年的隔绝状态,两岸经济、科技、文化、体育等领域的交流蓬勃发展。1992年,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海基会达成了“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并开启了两岸事务性商谈。1993年4月两岸举行了汪辜会谈,两岸关系发展迈出历史性的重要一步。李登辉于1995年6月制造“两个中国”的分裂活动,1999年7月抛出“两国论”, 2000年5月,民进党在台湾上台后,顽固坚持“台独”立场,拒不接受一个中国原则,并在2002年8月悍然抛出“一边一国论”, 严重破坏了两岸关系发展。反对和遏制“台独”成为两岸同胞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
一、对“一国两制”构想的丰富和发展
面对内外环境的巨大变化,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思想的基础上,江泽民于1995年1月30日发表的题为《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的重要讲话,提出了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这些重要论述,体现了中央对台方针政策的一贯性、连续性和在新形势下的重大发展,展现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发展两岸关系、促进祖国统一的决心和诚意,是解决台湾问题的纲领性文件,创造性地丰富和发展了“一国两制”的重要思想。
第一,明确提出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坚定地维护一个中国原则。第二,在坚持和平统一、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的基础上,提出“文攻武备”的总方略。第三,首次提出进行海峡两岸和平统一谈判,创造性地发展了关于两岸谈判的主张。第四,将做好台湾人民工作提升到“完成祖国统一的重要墓础”的战略高度,努力扩大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第五,指出台湾问题不能无限期地拖延下去。第六,从国家发展战略高度阐述了解决台湾问题与经济建设的辩证关系,强调解决台湾问题的关键在于增强综合国力。
 
二、新世纪新阶段的对台方针政策
2003年以来,台湾当局在“台独”分裂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台海局势日益严峻。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针对台海局势的新变化,做出了对台工作的新决策、新部署、新举措。2005年3月4日,胡锦涛提出了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即: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2005年4、5月间,胡锦涛总书记先后邀请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亲民党主席宋楚瑜率团访问大陆,开展两岸政党交流与对话、发表公报、达成共识。胡锦涛的讲话,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科学内涵,是新形势下对台工作的指导思想。具体有五:第一,明确提出反对和遏制“台独”是新形势下两岸同胞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第二,提出两岸关系现状的定义,丰富了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内涵。第三,提出构建和平稳定发展的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理应成为两岸关系发展的主题。第四,强调和平统一工作也要体现以民为本、为民谋利。第五,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将中央对台方针政策法律化。2005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这为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提供了法律基础。
以江泽民、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新形势下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牢牢把握两岸关系主导权,领导全党全国人民同“台独”分裂势力进行了坚决斗争,推动了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推进了祖国和平统一的进程。国家要统一、民族要振兴,是任何力量也阻挡不了的历史大趋势,祖国的完全统一一定能够实现。
 
本章小结:
·台湾问题产生50多年来,我们党和政府对台方针政策大致经历了由“解放台湾”到“和平统一”两个历史时期。
·中国共产党人在促进祖国统一的奋斗迸程中,形成了“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一国两制”构想就是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它们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是从台湾问题开始的,却首先在香港、澳门成功实践。香港、澳门的胜利回归,使“一国两制”由科学构想变为生动现实。
·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和不可动摇的坚强意志,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任务之一。
·解决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我们愿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但决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我们要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
 
阅读书目:
1、邓小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2、江泽民:《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江泽民文选》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3、胡锦涛:《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汇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台湾问题与中国统一》白皮书,《人民日报》1993年9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一个中国的原则与台湾问题》白皮书,《人民日报》2000年2月2日
6、《反国家分裂法》,《人民日报》2005年3月15日
思考题:
1、如何理解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2、“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是如何形成与发展的?
3、“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基本内容与重要意义是什么?
4、如何理解新形势下“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重要发展?